作者: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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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世紀五十年代開始,中國在國家一窮二白、財力極其有限的情況下,仍盡己所能提供對外援助。在 1950-1959 年期間,我國對外援助財政預算支出總額約 26 億元人民幣,年度支出規模約 1 億~4 億元人民幣,占 GDP 比重約 0.1%~0.5%,占國家總體財政預算支出比重約 0.6%~1.7%。
隨著時間進入六、七十年代,由於外交局勢的變化,中國對外援助的範圍逐步擴大,並增加了技術援助、成套項目等援助方式,在援助費用上也幾乎做到了不計成本、不計代價。在 1971-1978 年期間,中國對外援助承擔各類成套項目達到 509 個,幫助 37 個國家建成的成套項目數達到創紀錄的 470 個。
其中包括了諸如敘利亞哈馬紡紗廠(中國援助敘利亞最重要的大型生產性成套項目,1971 年建成)、斯里蘭卡班達拉奈克國際會議大廈(中國在南亞援建的最重要的標誌性公共工程,支持斯里蘭卡舉辦 1976 年不結盟國家首腦會議,1973 年建成)、朝鮮平壤地下鐵(中國援建的第一個現代化城市軌道項目,1975 年建成)、阿爾巴尼亞愛爾巴桑冶金聯合企業(中國援助阿爾巴尼亞最重要的重工業成套項目,1975 年部分建成)、北也門塔茲革命綜合醫院(中國在西亞地區援建的最重要的綜合性醫療衛生項目 1975 年建成)、巴基斯坦喀喇昆侖公路(又名中巴友誼公路,是中國連接巴基斯坦並通往南亞次大陸和中東地區最重要的陸路幹線,1978 年建成)等一大批耗資巨大的工程。
尤其是在 1971 年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後,中國對外援助的金額再一次劇增。在 1971 至 1975 年,我國連續召開 5 次全國援外工作會議,黨中央與國務院直接部署我國對外援助戰略方針。在 1960-1977 年期間,我國對外援助財政預算支出由於受援國需求激增而導致急劇增長甚至出現畸高,支出總額約 195 億元人民幣,年度支出從 1960 年 1.4 億元人民幣增長至 1973 年 55.8 億元人民幣(按當年匯率換算與世界第一大對外援助國美國基本持平),占 GDP 比重一度高達 2%,占國家總體財政預算支出比重最高達到 6.9%,給國家財政經濟造成了極大的負擔。
從 1949 年到 1979 年,中國政府對外援助(包括軍事援助)的財政支出共計 483.04 億元,占年均國家財政總支出的 3.5%,遠高於同期的美蘇兩國。根據國家計委統計,越南、朝鮮、阿爾巴尼亞等社會主義國家接收的援助約占 80%,排第二位的非洲國家約占 13%-15%。
朝鮮:
中國對朝鮮的援助始於朝鮮戰爭期間,除了出動志願軍和給予朝鮮政府直接的物資援助,中國還承擔了很多無形的開支用於朝鮮。
如鐵路運輸一項開支,從 1951 年中朝聯運司令部成立到 1953 年底,就花費達 2 億元,其中直接援助朝鮮占 95%。更重要的是,中國還為解除朝鮮民眾的苦難付出了極大努力。三年間,中國政府為朝鮮提供了大量經濟和生活物資援助,總價值約 7-3 億元(至 1953 年底)。此外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的捐獻運動也頗有成效,截止 1952 年 5 月,中國民眾共捐獻了相當於 3710 架飛機價值的款項,中華救濟總會還送去了大批糧食和生活用品。
安置和救濟朝鮮難民,也是中國政府幫助朝鮮的一個重要內容。戰爭期間朝鮮疏散到中國的難民共約 13000 余人(其中 11000 人安置在延邊)。北方各地政府都為此做出了專門通知、規定,如河北省把救濟朝鮮難民與慰問志願軍結合起來,發起募捐運動,熱河省先是發起以縣城為主的捐獻運動,隨後又普及到每個村莊、工廠、學校和街道,要求每星期匯報一次捐獻情況。山西省則在《山西日報》發布了十條規定,把發動募集救濟朝鮮難民運動作為中蘇友協的中心工作,要求會員帶頭捐獻。
東北地區,特別是延邊各縣,更加責無旁貸,1950 年 11 月,延邊在稽查處、開山屯、圖們、南坪、涼水泉子、圈河等多處設置難民接待站和聯絡處,專門負責接待和安置工作。救濟經費除專員公署承擔外,還動員各地民眾捐助,有錢出錢,有房出房,有衣出衣,有糧出糧。三年戰爭期間,延邊地區共安置朝鮮難民 11728 人,提供救濟款項 14.88 億元(東北幣),衣物 43180 件,以及難民歸國費用 10.1 億元。此外延邊各縣還設有傷員接待站和後方醫院,僅 1950 年下半年就收留、醫治朝鮮傷病員 5 萬多人。
在朝鮮戰爭結束後,中國又為朝鮮的重建提供了巨量的援助。
中國的援助包括:1950 年 6 月至 1953 年底中國援助朝鮮的 7.29 億元(合 14.5 億盧布)全部免於償還;在 4 年(1954-1957)期限內,再提供 8 億元(合 16 億盧布)的無償援助,其中 1954 年提供 3 億元。這些款項都以物資援助的方式提供給朝鮮:335 萬噸煤、28 萬噸焦炭、3.39 萬噸棉花、0.3 噸棉線、8.72 萬米棉織品、41 萬噸玉米、0.4 萬噸大米,17 萬噸大豆、1.12 萬噸橡膠、1.25 噸紙、5.29 萬噸鋼製品、0.55 萬噸鐵軌、1600 節客運及貨運車廂、1500 個機動車輪胎 4000 輛手推車,以及 2 萬噸各種型號的金屬鋼管,共 3000 多個品種。另據東德檔案記載,1953 年中國還簽訂了另一項援助朝鮮 1500 萬元(合 2760 萬盧布)的協議。這批補充援助的 66.3%以物資的形式兌現,如煤、棉花、運輸材料、化工原材料、醫藥以及日常消費品等,其餘 33.7%則以項目投資的形式兌現,如恢復和修建鐵路、運輸及培訓專家等。此外,中國在 1954-1956 年期間還會收養 22735 名朝鮮難民兒童,並承擔負責教育這些兒童的 7186 名朝鮮公民及其家庭成員的生活費用。
中國給予朝鮮的援助條件,比蘇聯優惠的多。當時對於赴朝的中國專家,朝鮮政府只需支付他們在中國所領取的同等工資(含出差和補助費)、醫療費、住宿費和交通費,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而按照蘇聯派遣專家的要求,除此上述費用外,朝鮮政府每年還要支付每個專家相當於在蘇聯一個月工資額的旅行費、休假補貼費以及相當於兩個月工資額的補助費(高等院校),特別是每月要按照專家的技術等級向蘇聯政府支付 2000-4000 盧布的原單位損失費。
而來華實習的朝鮮員工,則可以享受與中國同等技術人員或技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公費醫療,只需支付住宿費。朝鮮政府僅承擔實習人員來往的旅差費。而按照蘇聯關於接受實習人員的規定,所有的費用都要朝鮮方面承擔,此外還要支付指導實習的費用,平均每人每月 100-150 盧布。對於朝鮮留學生,中國只向朝鮮政府收取發給學生的助學金和國內旅費,而蘇聯則要收取包括教學、住宿等在內的一切開銷的 50%。比較中蘇對朝鮮的援助力度,甚至蘇聯外交部遠東司都感到相形見絀,所以建議與財政部一起向部長會議提出修改有關蘇朝協議的條款。
除了資金、技術和物質上援助,還有幾十萬志願軍官兵為朝鮮提供了大量無償勞動。
在停戰後 3 個月內,志願軍鐵道兵便修復、修整和新建橋樑 308 座,全長 1.5 萬米,並修復車站 37 處,恢復了朝鮮北部原有鐵路線。此外在城市重建,修築水壩、河堤、水渠,植樹造林,春播秋種,修建民宅,修復校舍等各個方面,志願軍也都投入了巨大人力支援。僅 1957 年上半年,志願軍投入朝鮮經濟建設的人力就達 43 萬個勞動工日。到 1958 年全部撤軍前,志願軍共幫助朝鮮修建公共場所 881 座,民房 45412 間,修復和新建橋樑 4263 座,修建堤壩 4096 條,全長 429220 米,修建水渠 2295 條,長達 1218.71 公里,進行田間勞動 8.5 億坪,送糞 1314.6 萬擔,植樹 3608.65 萬棵,運送糧食物資 63853 噸。此外志願軍官兵還節衣縮食,省出了糧食 2126.05 萬斤,衣物 58.9 萬件,還為朝鮮人治病 188.39 萬人次。
此後在 1954 和 1955 年朝鮮面臨糧食危機時,中國又分別提供了 13 萬噸和 15 萬噸糧食。之後中國對朝鮮的援助一直未斷,不斷向朝提供物資援助。據新華社報導:1970 年中國向朝鮮提供石油 15 萬噸,1972 年增加到 140 萬噸。1972 年中朝商定共同建設輸油管,1974 年 2 月破土動工,1976 年 1 月輸油管竣工,年輸油能力為 400 萬噸。
越南:
中國對越南的援助始於 1949 年。在那年 12 月,印度支那共產黨中央派出兩名代表到北京,請求中共向他們提供 3 個師的裝備及 1000 萬美元的援助。
之後隨著越南與法國戰爭形勢的變化,中國對越南的援助開始進一步增加。在 1951 年初,中國顧問團幫助越軍總部起草了《建設主力部隊方案》和編制裝備計劃,開始幫助越南組建步兵師和工炮師。在 1951 年至 1954 年期間,中國顧問團幫助越南陸續開辦 8 期幹部培訓班,基本上將越南北方部隊連以上幹部輪訓一遍,南方部隊部分團以上幹部也參加了培訓。
此外中國還在自己境內幫助越南建立軍校、整訓部隊,期間 “供給及其他一些事務須由中國負責”。這時期中國幫助越軍訓練了步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等部隊,幾年內培訓了上萬名高中級指揮員和專業技術幹部。至 1954 年停戰時,越軍已由抗法戰爭開始時的 5 萬人發展為 33 萬人,組成(建)了 12 個師另 11 個獨立團、2 個工兵團、4 個炮兵團,戰鬥力有了顯著提升。
而隨著戰爭的延續,越南在財政與物資上也出現了巨大的缺口,而且中國不顧自身巨大的困難,還是給予了越南巨大的援助。在 1950 年至 1954 年期間,中國共為越南無償提供 1.76 億人民幣的物資援助。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共援助越南人民軍槍支 15.5 萬余支,槍彈 5785 萬發,炮 3600 余門,炮彈 108 萬余發,手榴彈 84 萬余枚,汽車 1200 余輛,軍服 140 萬余套,糧食和副食品 1.4 萬余噸,油料 2.6 萬余噸,以及大量的醫藥和其他物資。
1956 年以後,中國對越南軍事援助的數量與質量兩方面都開始大幅度增長。1962 年,胡志明來中國請求援助,中國當時就無條件援助槍支 9 萬支。1956-1963 年期間,中國對越南北方的軍事援助總價值為 3.2 億元人民幣,其中,包括各種槍 27 萬支、火炮 1 萬余門、槍彈近 2 億發、炮彈 202 萬發、有線電機 1.5 萬部、無線電機約 5000 部、汽車 1000 余輛、飛機 15 架、艦船 28 艘、單軍服 118 萬套。
之後隨著美國介入越南,中國對越南的援助再次劇增。在武器供應、新型裝備的使用上,中國奉行越南優先使用原則,越南戰爭期間,中國生產的大型武器裝備,大部分供應了越南,人民解放軍需要的坦克和一部分大口徑火炮很少得到補充,儲備數量也很少。越南抗美戰爭開始後,中國共向越南提供 122 毫米榴彈炮 280 門、57 毫米高射炮 960 門、各型迫擊炮 20237 門。而 1961-1972 年的 11 年間,人民解放軍以上幾種裝備僅分別增加了約 200 門、2000 余門和 1.7 萬門,1968 年之前,中國生產 63 式電台 3000 余部,其中絕大多數支援越南南方,自己僅留下一少部分使用。
在 1964-1978 年期間,中國向越南提供了總價值 40 億元人民幣的武器裝備物資,主要包括槍支 177 萬余支、火炮 3 萬余門、坦克、裝甲車 810 輛、飛機 165 架、艇船 117 艘、汽車 1.5 萬余輛、地空導彈系統 3 套、導彈 180 枚、雷達 260 部、無線電機 3.2 萬部、有線電機 4.9 萬部、工程機械 4834 部、舟橋 15 套、各種槍彈 10.4 億發、炮彈 1660 萬發、地雷 19 萬個、炸藥 1.5 萬噸,還有防化、觀測、偵察器材等裝備和大量軍需物資。
中國無償援助的物資包羅萬象,除了軍事物資以外,還包括生活物資、產品物資。例如根據 1967 年 2 月 14 日中國外交部要求北京、上海、天津等 13 省無償援助越南蔬菜種子的通知,援助清單上包括胡蘿蔔、紅豆、芹菜、菜花在內共計 22 種,合計 40 多噸!廣東、廣西、雲南、湖南 4 個省區對援越作出了巨大貢獻,援助的物資涉及到農、林、牧、副、漁等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4 個省區還派遣了援越專家,設立駐越經濟代表處。代表處在越南的主要工作是:第一,大抓水利,廣寧、高平、諒山、和平 4 個省已經有 12 台水輪泵,正在建設 3 台;第二,大抓綠肥,推廣新農具,例如鋤犁、磨漿機,推廣新技術。
以上這些都是無償援助,而即使在有償援助中,越南也以其他物資進行補償,但是所補償的物資就中國援越的物資而言遠遠不夠,越南是獲利的一方。雲南省給中央的一份報告中指出,越南供應雲南的磷礦石為每噸 36 元,而國內 21.11 元,水泥每噸 90 元,比雲南省內價格高出 80% 左右。
1970 年 9 月 23 日,毛澤東在會見越南民主共和國總理范文同時說:“馬克思主義不是講階級嗎?講國際主義嗎?工人階級不分國界嗎?現在別的國家在那里打仗流血,我們這個國家還沒有打仗,不過是給一些物資,這還要講價錢嗎?”
據統計,在 1950 年至 1978 年的近 30 年間,中國政府與越南共簽訂並執行了幾十個向越南提供無償的經濟、軍事援助的協議,其總值超過 200 億美元。其中包括足夠裝備 200 多萬海、陸、空軍的武器和軍需用品,450 個成套項目(至 1978 年 3 月已完成 339 個),1231 公里的公路,總計長 476 公里的鐵路、全部鐵軌、機車和車廂,700 多艘各種船隻和 3 萬多輛汽車,3000 公里以上的油管和 200 多萬噸汽油,500 多萬噸糧食,3 億多米布和幾億美元的現匯,保證了越南軍民在戰爭期間的吃、穿、用的需要。
除此之外,中國政府還應越南方面的要求,在 28 年間派出專家顧問 2 萬余人,防空、工程、鐵道、後勤保障等支援部隊先後總計達 32 萬人,最高年份達 17 萬人。為了援助越南,中國人民付出了巨大的生命和財產代價。
老撾:
1962 年 1 月 13 日,中國政府和老撾王國政府簽訂航空運輸和修建公路協定,中國負責修建雲南孟臘至老撾豐沙里的公路。至 1978 年 5 月底,中國先後派出 18 個工程大隊,3 個民工總隊共七萬余人,投入各種施工機械 2250 多台。如果將路基作業完成的 3100 多萬石,築成兩米寬、三米高的石牆,可以環繞老撾一周。平均每公里公路造價為人民幣 31 萬余元,所有的修建費用都算作中國政府給予老撾王國政府無償的、不附帶任何條件的經濟援助。中國同時派出 2.1 萬人的高炮部隊擔負老撾的防空任務。
從 1960 年起,中國無償提供老撾的軍事援助包括槍 11.5 萬枝,槍彈 1.7 億發,火炮 278 余門,坦克、裝甲車 34 輛,無線電機 2530 部,有線電機 2654 部,汽車 773 輛,主副食品 771 噸等。援助老撾抗擊美軍,獲得獨立和發展。
截至 1979 年之前,中國向老撾提供的無息貸款與無償援助達 9.556 億元,但老撾在 1979 年 3 月老撾竟然單方面宣布要求中國撤回全部援助人員,此後十年間兩國都處於外交僵局之中。
緬甸:
1954 年周恩來出訪緬甸期間,代表新中國向面臨 “大米危機” 的緬甸進行援助,簽訂貿易協定及購買緬甸大米的合同書。之後在 1956 年,中國首次對緬甸的援助是通過我國技術進出口公司向緬甸提供的 2 萬紗錠紡織廠成套設備以擴充直邁紡織廠,並派專家給予建廠的技術援助。1961 年中緬簽訂第一個經濟技術合作協定,確定中國給予緬甸總額 3000 萬英鎊的長期無息貸款,包括物資及成套項目,如密鐵拉紡織廠、瑞洞造紙廠、比林糖精煉廠、刷膠合板廠和滾弄大橋等。
阿爾巴尼亞:
由於一系列因素,當 1961 年蘇阿關係破裂後,蘇聯自然就停止了對阿爾巴尼亞的援助。而中國不僅把原先蘇聯全部援助項目統統包了下來,而且還不斷擴大、增加對他們的援助,以至於對阿爾巴尼亞的要求幾乎是有求必應。這期間中國向阿爾巴尼亞提供的項目雖然名為 “無息貸款”,但其實都是贈送的。先後派遣了 6000 余名工程技術人員去阿爾巴尼亞從事援建工作,期間的經援、軍援總計達 100 億元(按六七十年代計算),當時約合 60 億美元。
當時中國對於阿爾巴尼亞的要求簡直是無所不應,期間幫助阿爾巴尼亞建了大大小小 6 座水電站,到停止援助的時候裝機容量為 88.5 萬千瓦。此外中國還給阿爾巴尼亞提供了了大批的物資,100 多萬噸工業用鋼材,180 萬噸糧食,上萬台農用拖拉機,向阿爾巴尼亞派去了 6000 名專家,為阿爾巴尼亞培養了 2000 名技術人員。中國還用自己的錢買了兩條船,然後同阿爾巴尼亞建立合營的輪船公司,加上後來又買的一條,總噸位達 2 萬多噸。1969 年,謝胡與到訪的中國副總理李先念談了 6 個多小時,全是要東西。李先念問,你們拿我們這麼多東西,打算什麼時候還?謝胡說根本沒有考慮還。
即便在 60 年代初期中國面臨嚴重的糧食危機時,中國政府甚至分三批將用寶貴外匯購買的糧食轉運至阿爾巴尼亞:
而當時阿爾巴尼亞非但沒有就此滿足,還向中國提出了種種匪夷所思的要求,比如中國幫阿爾巴尼亞建設了紡織廠,但阿方自己不種棉花,便提出要求要讓中國用外匯替它買,織成布做成衣服後再反過來賣給中國。中國援助的優質鋼材自己都極少,而阿方卻用它做電線杆,優質鋼板鋪廠房地面,甚至鋪路。1961 年阿爾巴尼亞更是 3 次派人來北京要錢要物,甚至提出很多不切實際的要求。據駐阿爾巴尼亞大使耿飚向國內的報告:中國援助的高標號水泥、鋼筋在阿國被到處用來修建烈士紀念碑,2.8 萬平方公里的國土上建了 1 萬多座烈士紀念碑。我們援阿的化肥廠年產 20 萬噸,平均 1 公頃地達 400 公斤,遠遠超過中國農村耕地使用的化肥數量,但援助的化肥被胡亂放在地裡,任憑風吹雨打,更荒謬的是在建設化肥廠時阿方不放心中國的主機,提出要意大利的主機,結果意大利主機使用不長時間就壞了,又提出要中國用外匯買意大利的備件,阿爾巴尼亞沒有磷礦,中國援建的拉齊磷肥廠所用的原料還是中國花外匯從摩洛哥買的磷礦。
1972 年冬,在巴魯庫(時任部長會議副主席兼國防部長)再次率軍事代表團訪華時,阿方提出了一個龐大的軍事援助要求:根據他們 “御敵於國門之外” 的作戰思想,想要用已有的和爭取從中方要到手的 500 輛甚至更多的坦克,部署在亞得里亞海濱,築成一條對付以美帝為首的北約和蘇修為首的華約的 “鋼鐵長城”。周恩來當時指出仗不能這麼打,就是按照阿方提的要求給你 500 輛坦克,阿方也不一定打得過人家,不能打這個一錘子買賣。
但阿方並不死心,繼續提供了他們獲得的 “最新情報”,其認為美、蘇要搶先武力奪取阿爾巴尼亞,所以阿方要中國給它如此大的軍援。周總理指出,阿爾巴尼亞沒有制空權,沒有制海權,萬一要打,也只能打運動戰。周恩來最後說:“現在還看不出美、蘇都要搶先武裝奪取阿爾巴尼亞。”“我們怎麼沒獲得這個情報啊?” 周恩來問我們周圍的中方將軍說,“難道我們是白吃飯的啊?”
之後在 1974 年 10 月,阿總理謝胡寫信給周恩來總理,強烈要求已處於經濟崩潰邊緣的中國,在阿爾巴尼亞第六個五年計劃期間,繼續提供高達 50 億人民幣的貸款。此時的中國早已力不從心、疲於應付,但仍然同意了總額 10 億人民幣的貸款協議,並同意阿爾巴尼亞延期償還之前的貸款。可之後由於援建項目進展緩慢、援阿物資久未到位阿勞動黨內部譴責中國 “已完全墮落成修正主義” 的聲音甚囂塵上、愈演愈烈。阿爾巴尼亞黨報《人民之聲》在霍查授意下誣蔑中國援阿是 “破壞” 阿經濟的 “別有圖謀” 之舉。
但遺憾的是中國這樣浮誇援助在外交上卻沒有換來阿爾巴尼亞絲毫的尊重。
在 1969 年 9 月,蘇聯部長會議主席柯西金在赴越南參加胡志明的葬禮時途經北京,周恩來和他在首都機場會晤。此事立刻引起了阿爾巴尼亞的極大反感。就因為此事,在之後出席我們建國 20 周年慶典上阿爾巴尼亞卻故意降低了外交規格,本來應該是部長會議主席來的,後來只來了一位副主席。
之後在 1971 年夏和 1972 年春,我國先後接待美國總統特使基辛格和尼克松本人訪華,試圖讓中美關係走向正常化,結果此事又引起了阿爾巴尼亞的強烈不滿。霍查振振有辭地宣稱:阿中友誼是建立在反對美帝、反對蘇修基礎上的,現在中國跟美帝國主義勾結,至少破壞了這個基礎的一半。阿爾巴尼亞報刊對此發表了一系列從措辭到內容都對中國極不友好的文章。中阿關係從此進入了 “秋季”。
而自 1976 年 11 月阿爾巴尼亞勞動黨七大以來,阿爾巴尼亞與中國的關係徹底破裂,霍查多次公開攻擊中國內外政策,並對兩國間的經濟、技術合作進行各種刁難。到了 1978 年,阿爾巴尼亞的反華已經是肆無忌憚,尤其是霍查屢次親自披掛上陣,對我國當時的內政外交進行了全面攻擊。他還攻擊中國領導人,不管是已逝世的毛澤東、周恩來,還是在職的華國鋒、鄧小平,都用各種惡毒的語言進行攻擊,稱中國這幾位領導人是馬列主義的 “叛徒”,然後就攻擊黃華外長、主管副外長余湛,還有劉振華大使,我國如何對待呢?兩句話,八個字:罵不還口,不予置理。
隨著毛澤東、周恩來的相繼去世,鄧小平執政之後,這種畸形的外交關係終於得到了矯正。鄧小平這一改之前對阿爾巴尼亞的外交態度,斬釘截鐵的宣布:斷!撤!停!這就是對阿爾巴尼亞斷援助,撤專家,停項目。我們也忍受不了了。我國對阿爾巴尼亞援助太多太多,這個大包袱越背越重。1978 年 7 月 7 日,中國外交部正式照會阿駐華使館,宣布停止對阿爾巴尼亞的一切經濟、軍事援助,撤回援阿工作人員,中阿關係徹底破裂。
斷援之後,阿爾巴尼亞是每逢節日、開大會便攻擊中國,將其當成了一項保留節目,新聞媒體不斷發表或播放含有反華內容的文章。霍查在他的晚年不僅給許多對華友好的人士、政敵 “定性” 为 “中国間諜”,而且還誣蔑中國駐阿大使館的大部分人都是特務部門派過來的。整個國家都開始變得對中國極為敵視,據新華社當時派駐阿爾巴尼亞的記者王洪起回憶,他經常在大街上遇到阿國的孩子們,沖中國人喊一句 “馬依姆(猴子)” 就跑掉!
阿爾巴尼亞的這番作為目的自然是要賴掉欠中國人民百億元人民幣的債。中國多年提供的貸款,阿爾巴尼亞當然不會還,就只能記在賬上了,之後隨著兩國關係的徹底破裂,這筆貸款自然也徹底成了沉沒成本。
柬埔寨:
1956 年 2 月,柬埔寨王國首相西哈努克對中國進行友好訪問,接待的周恩來表示中國願意對柬埔寨進行經濟和技術上的援助.而且決不附帶任何條件,更不要任何特權。其間中國政府先以中國紅十字會的名義向柬埔寨捐贈人民幣 8 萬元,幫助救濟上年底金邊遭受火災的難民。之後 1956 年 6 月,中國與柬埔寨簽訂雙邊協定,提出中國會於 1956-1957 年期間給予柬埔寨價值 800 萬英鎊的無償援助,用於對柬埔寨的物資援助和提供成套項目。
1960 年 5 月,周恩來訪問柬埔寨時雙方簽訂了《關於實施 1956 年 6 月 21 日簽訂的經濟援助協定的補充議定書》,中國再次無償提供 400 萬英鎊。1963 年 2 月 17 日,兩國政府換文撤銷了原贈送小型鋼鐵廠和小型機械廠,為替代撤銷項目,除提供援柬水泥廠投資的不足部分外(約 160 萬英鎊),中國還將幫助柬埔寨建設玻璃器皿廠、轧花廠(包括打包廠)、棉籽榨油廠、棉紡織廠 4 個項目。
1964 年 1 月,西哈努克親王委託賓努親王向中國提出援助柬埔寨擴建暹粒機場的要求。1965 年 5 月,中國民航專家赴柬進行勘察和設計,9 月雙方簽署《會談紀要》,由中方承擔擴建工程的設計、所需設備和器材供應。並派遣專家和技術人員組織現場施工。1966 年 3 月機場擴建工程開工,1968 年 4 月全部工程完成,包括一條長 2550 米、寬 45 米的跑道,聯絡道,15200 平方米的停機坪,航站樓和其他技術房屋 9 座,單向導航和夜航燈光設備。無線電、有線電通信設施以及供電、供水及氣象等設施。
1966 年 4 月,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訪問柬埔寨,雙方金邊簽訂了中柬經濟文化合作協定。為幫助柬埔寨舉辦第一屆亞洲新興國家運動會。中國政府同意援建國際村和體育館(當年 10 月建成),建築面積共約 1.9 萬平方米,並提供物資、設備和體育器材。援建主要還包括磅湛王家大學實驗室(12 個實驗室和 1 個實習車間,1968 年建成)、醫院大樓一所(擁有 200 張床位,1969 年建成)等項目。
從 1956 年至 1969 年,中國對柬埔寨的援助全部為無償援助,共計 2 億多元人民幣的經濟援助和 3600 萬元人民幣的軍事援助。其中包括 1966 年 4 月時雙方已初步商定、待簽協議的項目和物資 5470 萬元。上述援款按援助方式來分,成套項目和單項設備為 1 億 2821 萬元,一般物資 6179 萬元(主要支付當地費用),特殊援助 3682 萬元,現匯和現金 212 萬元。為幫助柬埔寨成套項目和進行經濟技術考察,中國先後向柬埔寨派出專家和技術人員 1153 人次,接受柬埔寨實習生 205 人。同時為柬埔寨就地培訓各種專業技術人員 3000 余人。
在之後的 “高棉共和國” 時期(1971-1975 年),中國繼續支持西哈努克,在北京給他以元首待遇。這一時期,西哈努克親王與紅色高棉組成聯盟反對朗諾政權。紅色高棉則在農村逐步擴大自己的根據地。這一時期中國給予柬埔寨的援助包括軍事援助與經濟援助,以軍事援助為主。當時的中國出於國際主義義務,從政治上與物資上大力支援柬埔寨。毛澤東與周恩來多次表示,全力支援紅色高棉與西哈努克兩派所進行的抗美救國武裝鬥爭,1970 年送往柬埔寨的軍用物資就達 400 噸,卡車 50 輛。
蒙古:
蒙古國是最早向中國提出援助要求的國家,但當時中國因為國內極度困難而婉拒,之後在 1954 年,蒙古國又毫不客氣地向中國提交了總計 12250 名工人的清單,包括粗細木匠、泥瓦匠、制磚瓦、燒石灰匠、谷物蔬菜樹木花卉種植工、家具製造工、廚師、裁縫、制靴匠、印染工等近 40 個工種。當年中國派出 8200 名工人,幫助蒙古建學校、醫院、療養院、專家招待所、熱電站、玻璃廠、造紙廠、養雞場等,甚至修復古廟。中國不能製造蒙古提出的紡織廠設備,甚至不惜動用緊缺的外匯到英國訂購。從 1956 年至 1959 年,中國一共無償援助蒙古 1.6 億盧布。
尼泊爾:
1955 年 8 月 1 日,中國與尼泊爾簽署並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泊爾王國政府關於建立正常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中尼兩圍友好關係的建立也成為新中國對尼泊爾援助的起點。就在兩國建交當月,尼泊爾若干省份遭受旱災,有 300 萬居民面臨饑荒。中國紅十字會即在 8 月 29 日捐贈人民幣 5 萬元給尼泊爾政府作為救濟災民的款項。
而中國對尼泊爾的正式援助,則始於尼泊爾在 1956 年提出的援助請求。1956 年 1 月,尼泊爾新任首相阿查里雅在發表就職談話時表示希望得到中國的經濟援助。
阿查里雅隨後在當年 9 月訪問了中國,阿查里雅訪華期間,受到毛澤東、朱德、周恩來等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作為此次訪華的重大成果,中尼雙方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泊爾王國政府經濟援助協定》,協定中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本協定簽字生效後的三年內,無償地援助尼泊爾王國六千萬印度盧比…… 在六千萬印度盧比中,三分之一分期給予現匯,三分之二給予尼泊爾王國所需要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可能供應的機器、設備、材料和其他商品。援助的機器、設備、材料和其他商品,由兩國政府另行商定。”
之後在 1960 年 3 月,尼泊爾新任首相柯伊拉腊再次訪華,兩國政府也公開發表了聯合公報、簽訂了邊界問題協定和經濟援助協定。關於經濟援助問題,柯伊拉腊表示希望中國能給予尼泊爾一億盧比的經濟援助,對此中方滿足了尼方的要求,並在此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泊爾國王陛下政府經濟援助協定》中規定,
“為了幫助尼泊爾國王陛下政府發展經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願意在本協定生效後的三年內,給予尼泊爾國王陛下政府以無償的、不附帶任何條件和特權的經濟援助。援助金額為一億印度盧比。這項援款連同 1956 年中尼經濟援助協定規定而尼泊爾國王陛下政府尚未動用的剩余的四千萬印度盧比,共為一億四千萬印度盧比,在本協定有效期內,由尼泊爾國王陛下政府根據雙方商定的經濟援助項目,分期使用。”
1961 年 10 月,尼泊爾馬亨德拉國王訪華時再次提出希望能得到中國的援助,馬亨德拉在與周恩來的會談中明確提出了希望中國援助尼泊爾的具體內容:“如果中國能夠幫助尼泊爾修建一條公路,從加德滿都直到西藏,我認為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中國方面表示同意馬亨德拉的提議。為了體現對尼泊爾主權的充分尊重,周恩來提出:“修好以後,尼泊爾境內的一段將移交給尼泊爾政府,同時在修建的時候,也要受尼泊爾方面的領導。”
之後雙方於 1961 年 10 月 15 日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泊爾國王陛下政府關於修建公路的協定》,其中第一條指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應尼泊爾國王陛下政府的請求,在 1962 年 7 月 1 日至 1966 年 6 月 30 日的時期內,分期給予尼泊爾國王陛下政府以無償的、不附帶任何條件和特權的經濟援助,用以修建尼泊爾境內的公路工程。援助金額為三百五十萬英鎊。”
在 1956 年至 1975 年期間,中國先後援助了尼泊爾國內項目共計 357 個,其中竣工的項目 206 個,項目範圍涉及重工業、輕工業、石油工業等領域。而即使在中國面臨災害的困難時期,中國政府依然努力兌現幫助尼泊爾的承諾。1961 年,周恩來向尼方指出:“由於我國遭受連續三年的自然災害,今年我們進口糧食,所以我們的外匯也是很困難的。我們今年沒有對其他國家提供外匯援助。考慮到尼泊爾的情況,中尼關於四項經濟援助的協定中的那筆一千萬盧比可以在今年或明年予支一部分”。 而對於中國的無私援助,馬亨德拉國王也表示了感謝,他說:“我很感謝,我們中國朋友是了解我們的困難的。”
印度尼西亞:
中國對印度尼西亞的早期援助主要是在 1958 至 1965 年期間,當時中國陸續向印尼提供了六筆援助。
第一筆援助是在 1958 年 4 月 17 日簽訂的米、布貸款換文,其中規定中國向印尼提供貸款 4800 萬瑞士法郎(約 1100 萬美元)。之後在 1957 年 10 月,印尼前副總統哈達訪華時向周恩來提出要求中國貸款 2000 萬美元幫助印尼建設棉紡織廠。
1958 年 2 月,為鎮壓地方叛亂印尼向中國提出,要求中國先用上述貸款供應一批大米和棉布,對於建廠問題表示可以後商談。中國政府表示同意,隨即將大米 2 萬噸,棉布 120 萬匹,棉紗 6500 件運往印尼,一共價值 4666.8 萬瑞士法郎。1958 年 4 月 17 日兩國才換文確認,規定貨款總額為 4800 萬瑞士法郎(實支人民幣 5468 萬元),從 1959 年起由印尼政府以可轉讓的英鎊、其他第三國貨幣或中國可能接受的印尼出口貨物償還,分 10 年還清,貸款年息 2.5%。從賬面看尚有餘額 133.2 萬瑞士法郎,但因中國已按照印尼方的要求供應實物,故雙方同意餘額不再使用。
第二筆是 1961 年 3 月 27 日,雙方簽訂關於軍需物資貸款議定書,規定中國向印尼提供軍事貸款 751 萬英鎊(約 2100 萬美元)。在 1958-1959 年期間,為幫助印尼政府鎮壓地方叛亂,中國向印尼提供軍需物資貸款 751 萬英鎊(實支人民幣 6899 萬元)。1961 年 3 月 27 日兩國簽訂議定書,規定貸款期限為 10 年,自 1960 年至 1970 年還清,年息 2%。其中軍事裝備計有飛機 51 架,半自動步槍 6000 支,子彈 1000 萬發,登陸艇 4 艘。此外還有通信器材、工程器材、後勤物資等。
第三筆是 1961 年 10 月 11 日,雙方簽訂的經濟技術合作協定,規定中國向印尼提供貸款 12960 萬瑞士法郎(約合 3000 萬美元),中國政府將在 4 年內向印尼政府提供 15 萬 - 16 萬紗錠,1000 台布機。貸款在工廠建成投入生產兩年後開始償還,分 12 年還清,年息 2%。
第四筆是 1965 年 1 月 28 日,雙方在可兌換貨幣貸款協定和經濟技術合作協定中規定:中國向印尼提供 1000 萬美元的現匯和 4000 萬美元的貸款,共計 5000 萬美元。1964 年底,陳毅訪問印尼時蘇班德里約在送別宴會上向陳毅遞交一張經援數額表,內容為:商業貸款 4000 萬美元、現匯 1000 萬美元,共貸款 5000 萬美元。中國政府於 1964 年 12 月 28 日向印尼政府提供 400 萬美元現匯貸款,並承諾於 1965 年上半年內再提供 600 萬美元。可兌換貨幣貸款協定即對此進行確認。經濟技術合作協定規定從 1965 年 2 月 1 日至 1970 年 1 月 30 日,中國向印尼提供 4000 萬美元貸款,其中成套設備和商品各半,在成套設備用款中,由中國提供 20%的商品,作為當地費用。兩項協定均為無息貸款。
第五筆是 1965 年 9 月 14 日,雙方關於修建新興力量會議大廈的議定書,其中規定中國政府給予印尼政府無償援助 4370 萬瑞士法郎(約合 1000 萬美元)。1964 年 4 月第二次亞非會議籌備會議期間,陳毅向蘇班德里約表示,中國願幫助印尼修建亞非會議大廈。但此後亞非會議大廈一事搁浅。1964 年 11 月蘇加諾訪問上海時,周恩來表示中國願援建萬隆會議紀念館,1965 年 1 月蘇班德里約訪華時周恩來表示願意為舉辦新興力量會議提供物資支持。蘇班德里約回國後,印尼即同意接受此項援助。1965 年 4 月萬隆會議 10 周年紀念活動時,周恩來同蘇加諾為新興力量會議大廈奠基。9 月 14 日兩國就此簽訂議定書。
第六筆是 1965 年 9 月簽訂的經濟技術合作協定和中、印尼貨幣貸款協定。中國向印尼提供 1 億美元的無息貸款,其中現匯 2000 萬,一般商品 3000 萬,成套設備項目 5000 萬,5 年內使用。1965 年 8 月陳毅訪問印尼時表示中國 “可以提供比過去所給的三千萬、五千萬更大數目的新貸款”,希望印尼派代表團去具體商談。9 月 16 日印尼經濟代表團訪華。9 月 30 日,李先念同蘇爾亞迪簽署中、印尼經濟技術合作協定和中、印尼貨幣貸款協定,規定中國將於 1966 年和 1967 年各向印尼提供 500 萬美元現匯,1968 年 400 萬美元,1969 和 1970 年各為 300 萬美元;商品貸款 5 年內分配比例為 1000 萬、700 萬、500 萬、400 萬、400 萬美元。
綜合以上 6 筆援助看,1958—1965 年中國對印尼的援助總額(協議數)約為 2.15 億美元,在當時中國對亞非民族主義國家的援助中居於首位,其中僅 1965 年就提供了約 1.6 億美元。
古巴:
為了幫助古巴克服經濟困難,1960 年底中古兩國簽訂協定,規定中國向古巴提供無息貸款 6000 萬美元,用於幫助古巴建設 24 個工農業項目,還規定了為古巴培訓 200 名技術人員的任務。1960 年 11 月,周恩來接見訪華的格瓦拉時強調:“在古巴最困難的時候,中國提供力所能及的經濟支持是盡了一點應盡的國際義務。”
在 1959-1965 年期間,兩國共簽訂兩個五年期的和多個年度貿易協定,中國對古巴的經濟支援體現在提供優惠貿易、無息貸款和無償物資援助等方面。其中無息貸款的一部分由中方對古貿易盈餘轉化而來,這是當時為緩解古巴對華貿易逆差壓力而採取的一種靈活做法。到 1965 年,由中方貿易盈餘轉為對古巴的長期無息貸款額高達 4000 萬美元。考慮到古巴的還款能力,周恩來 1963 年對來訪的古巴政府經濟代表團說:“貸款只是個形式,到時不還或再推遲還都可以,如果到時有困難還可延期還。”
1963 年古巴受到特大颶風襲擊,中國政府從全國各地調集了總價值約為 4790 萬元人民幣的食品、藥品、衣服布匹、文教用品等救援物資,迅速運往古巴。一位中央領導同志得知中國有一船出口大米正在公海運輸途中時,立即決定命令這艘商船改變航線直駛古巴。
此外,從 1962 年至 1972 年,中國一直以高於國際市場的價格購買古巴的食糖,根據兩國在 1960 年 7 月簽訂的貿易協議,中國將在今後 5 年從古巴購買 50 萬噸原糖,當時國際市場的糖價僅為每公斤 0.025 美元,而中國則以每公斤 0.06 美元的價格從古巴購買原糖,中方為此共多付了 2.85 億美元。
但從 60 年代後期開始,由於中蘇關係進一步惡化,中古關係也逐漸轉冷。兩國之間的政治往來處於停頓狀態,貿易摩擦也逐漸增多。
匈牙利:
1952 年,匈牙利發生災荒,人民的基本生活受到威脅,食不果腹。新中國就此情況立即支援其糧食 5 萬噸,保障其生存問題。之後在 1956 年 3 月,針對資本主義國家連續對匈牙利進行追債問題,新中國通過援助物資等方式緩解其困境。匈工農革命政府成立後,為促進其建設,新中國遵循援助原則,不干涉匈政府的內政,不附帶任何政治條件,從匈方角度出發無償援助匈政府物資及資金等。
也門:
1956 年中也建交,1957 年 12 月,新中國援助也門修築了從薩那到荷台達的公路。與此同時對也門進行資金、優惠貸款援助並提供成套的工業設備及機器,派遣技術專家和熟練工人指導項目進行。1959 年 2 月,也門出現旱災,為援助其渡過難關,新中國無償援助一萬噸小麥。在軍事援助上,針對英國對也門的侵略問題,新中國通過向別國貸款方式為其提供軍事援助,對抗英國實現獨立。
非洲諸國:
作為除社會主義陣營之外接受中國援助最多的地區,非洲僅在 1956 年到 1979 年間就接納了總額約 62.8 億到 72.5 億人民幣的援助。中國不僅在非洲援建了坦贊鐵路這一規模最大的單項成套項目,而且在工業、農業、教育、軍事等援助領域也投入了大量資源,中國如此大規模援非,乃至達到 “窮國支援富國” 的地步。
大體從 1963 年 9 月開始,毛澤東就改變了 1962 年初劉邓主政下為克服經濟困難而削減對外援助的做法,在他的授意下,王稼祥的 “三和一少” 在黨內遭到全面批判,中國對非洲的援助從 “量力而行”,開始走向不計成本。
1970 年之後,由於中美關係的緩和,促使部分非洲國家不再顧慮美國而選擇與中國建交或復交,在 1970 年 10 月以後的兩年內,中國與 15 個非洲國家建立或恢復了外交關係。而為了消除台灣在非洲的影響,大陸開始考慮頂替台灣在非洲的援助項目,典例案例就是大陸在 1971 年開始實施的意在頂替台灣在非農耕隊的農技援助項目。同時由於當時蘇聯減少了在非洲的投入,這使得中國政府認為這是在非洲擴大影響力的絕佳時機。
1970-1972 年是中國對外援助飛速增長的時期,這一時期新簽訂的援助金額已經超過了此前 20 年的六成。其中非洲更是成為了援助增長最快的地區。周恩來在 1970 年時把對非援助提到僅次於印支的 “第二位”。1972 年中國新增的 12 個受援國有一半來自非洲。在援助條件上,中國給予非洲國家與越南、阿爾巴尼亞等社會主義兄弟國家同等的優惠。周恩來在 1972 年決定,對非貸款一律無息且可以無條件延期償還,這實際上就等於將之前大量的貸款改為無償援助。
1973 年,中國共向 38 個國家提供了 303 個成套項目,這一年中國的援助名單中增加了 8 個國家,其中 5 個屬於非洲。美國中央情報局評估中國當年援非總額為 3.45 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 8 億元,遠超當時蘇聯的 900 萬美元。
到 1973 年底,中國援非成套項目上升到整個對非社會主義國家援助的首位。對非援助在 1974 年繼續上升,8 月時對外經濟聯絡部副部長李克預測援非的比重、範圍和規模將繼續擴大,因為同中國建交、復交的 34 個非洲國家中的 32 個已經要求提供援助。
除開物資和資金援助,中國還對非洲各國進行了長期的醫療援助。而在 1978 年之前,中國對非醫療援助是全部無償的,醫療隊隊員的薪資、培訓、交通和藥械開支均由中國承擔。
這其中以藥械開銷數額最大,僅坦桑尼亞、馬達加斯加的 15 個醫療組平均每年就消耗近百萬元藥械。根據衛生部副部長譚雲鶴的統計,1963 年到 1978 年,中國政府因派遣援非醫療隊平均每年財政支出 1200 萬元,每個醫療隊員年均所耗物資價值約 1 萬元。直到 1978 年,中國結束無償醫療援助政策,醫療隊所承擔的開支便迅速降低,1978 年到 1980 年,中國政府共為醫療隊支付 121.6 萬元。
埃及:
從 1956 年起,中聯部開始不斷關注埃及、突尼斯、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四國共產黨的活動情況。中方一開始便將 “納賽爾派” 視為在北部非洲建立國際和國內反帝統一戰線的最佳依靠力量,而 1956 年爆發的蘇伊士運河危機更是堅定了中國支持納賽爾對抗 “帝國主義” 的決心。在 11 月,中國向埃及無償援助了 440 萬美元,同時還試圖斡旋改善埃及共產黨與納賽爾政府的關係,促其形成國際和國內的民族統一戰線,中方還向埃共多數派(統一共產黨)傳授鬥爭經驗,並促使納賽爾將武器分給埃共。為了幫助埃及打破西方的封鎖,中國在 1954、1955 年還進口了埃及棉花和棉紗共計 3637 萬美元,1956 年又購買價值 1000 萬英鎊的埃棉。
1964 年底,在埃及副總理訪華期間,雙方就經濟協定問題達成友好共識並簽訂協定,協定簽訂完畢後,新中國本著友好援助原則以無息貸款的方式向埃及提供約 3.5 億瑞士法郎,為成套項目建設提供單項設備和原材料。另外在埃及戰時物資緊缺時,新中國還為其提供玉米、小麥等幫助其渡過難關。
阿爾及利亞:
1958 年 12 月,中國向阿爾及利亞提供了 500 萬美元的無償援助,包括軍火 300 萬美元、物資和外匯各 100 萬美元,1959 年,中國繼續向阿爾及利亞提供了 1008 萬人民幣的衣服和藥品。1960 年 4 月,中方又邀請阿爾及利亞臨時政府代表團來華,並答應在軍事、經濟、技術和政治上給予全面支持,當時中國就給予了價值 5060 萬人民幣的軍事物資。1963 年,中國開始向阿爾及利亞派遣醫療隊。1964 年初,隨著周恩來訪問阿爾及利亞,再次確認了之前中國的經濟支援計劃,特別是執行中阿之間 1963 年達成的一項價值 5000 萬美元的貸款。
幾內亞、加納、馬里、剛果(布):
1959 年初,中方與幾方取得外交聯繫之初,幾內亞就以糧食歉收為由提出要求中國無償援助 1.5 萬噸大米,中方發現幾方 “建交態度積極”,遂爽快答應援助要求,雙方很快簽訂第一批 5000 噸大米的轉交協議。1959 年 10 月,幾內亞政府代表團來華參加國慶慶典,雙方借機達成建交協議,中國隨即通過優惠貸款援建幾內亞一批基礎設施和工廠。由於幾內亞當時正在大陸與台灣之間搖擺,因此中方援助心態迫切,以至於抱怨幾方不及時通知所需的援助內容。1960 年 5 月,中國在國內經濟困難的情況下還主動贈送幾內亞 1 萬噸大米,並邀請幾內亞派代表團到北京簽訂經濟技術協定,允諾在農業合作化、工業等領域給予 “力所能及” 的幫助。
同樣在 1959 年,中國對加納的援助隨著加納貿易友好代表團訪華被提上議程,外貿部部長葉季壯與代表團詳細討論雙邊貿易、技術援助及互派專家等問題。之後在 1961 年,中國又與加納簽訂經濟技術合作協定和貿易協定,援助加納建設兵工廠、訓練軍官,並派遣農技專家去加納進行種植活動。
1964 年 5 月,以加納總統秘書處主任埃爾・黑弗為首的加納政府經濟代表團訪華。為了安排援助計劃並確定援助內容,中方安排他們在上海等地參觀電機、製藥、紡織、印染、搪瓷、造紙、食品、皮革、毛棕、農業等行業的生產情況,甚至破例讓代表團參觀上海汽輪機廠等一批對外保密工廠。7 月,中國與加納簽訂了 2240 萬美元的貸款協議,用於完成上述領域內的援助項目。
1964 年,馬里左派領袖凱塔總統的助手、親中派人物庫亞特攜帶總統親筆信來華尋求援助。毛澤東、周恩來和劉少奇分別與庫亞特就政治、經濟等問題進行了 “比較全面深入” 的交談,中方向庫介紹了中國的經濟建設經驗。庫亞特要求中國給予現匯、糧食、工業交通援助,中方答應了大部分要求。其中僅援建馬里的工廠就可以幫該國節約外匯 1900 萬美元,而援建的糖果廠年產值達到數百萬美元。
1964 年 7 月,中國向剛果(布)這個每年預算僅 3900 萬美元的國家提供了價值 2500 萬美元的無息貸款和商品信貸,而同時其法國只提供 900 萬美元。中國的經濟援助集中在生產消費品的小型工業,1965 年 1 月,剛果(布)派遣代表團來華參觀萬噸水壓機和農業設施並商談具體援助項目。此外,中國還派出一批軍事專家訓練剛果(布)軍隊和剛果(利)反政府武裝。
喀麥隆、蘇丹、肯尼亞:
中非的喀麥隆和東非的蘇丹也是中國通過援助重點爭取的對象。1959 年 5 月,中國向喀麥隆人民聯盟提供十個來華留學的獎學金名額用於培養革命幹部。7 月 1 日,喀麥隆人民聯盟副主席訪華領取 “捐款”。三天後,喀麥隆代表要求中國提供武器或資金援助,中方很快予以答應。
蘇丹被視為通往埃塞俄比亞等非洲中部和東部國家的據點,兩國在 1959 年 2 月 4 日正式建交。當時中國認為,在不介入該國內部鬥爭的前提下可以對其內閣各派當政人物 “有區別地予以照顧”。8 月下旬,蘇丹外長赫爾在遭到英美蘇拒絕後,連續三次通過中國駐蘇丹大使要求援助。考慮到蘇丹是通向黑非洲的門戶之一,中方內部認為有必要認真考慮赫爾的援助要求,因為這會擴大中國在黑非洲的作用。在 1963 年,蘇丹又獲得了中國提供的一筆 4760 萬美元的經濟貸款。之後在 1970 與 1971 年,中國又向蘇丹提供了兩筆共計 2 億人民幣的無息貸款,用於蘇丹國內的經濟項目建設。同時中國還向蘇丹提供了 2370 萬